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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陽原縣統招統分畢業生考試公告

為更快更好地解決我縣企事業單位中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工資待遇和再就業問題,根據陽辦字〔2009〕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組織實施統招統分畢業生考試,現就考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的原則和 依據政策、尊重歷史、面對現實、逐步解決 的原則,妥善解決我縣企事業單位中國傢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工資待遇和再就業問題。

二、招考對象

(一)提高事業單位中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工資待遇考試的招考對象是我縣事業單位中自收自支開支的以下人員:統招統分的大中專畢業生、統招統分的技校畢業生(不包括垂直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和經費不屬縣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解決停產改制企業中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再就業考試的招考對象是我縣停產改制企業中統招統分的大中專畢業生和統招統分的技校畢業生(不包括經考試已被錄取到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擁護黨的領導,服從組織分配,遵紀守法,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7月10日。在此期間,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未報名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考試和錄取資格,此後原則上不再為其解決提高工資待遇問題和再就業問題。

(二)報名程序:報考者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統一辦理報名手續,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所在單位統一辦理報名手續。黨群系統各單位、各鄉鎮報考人員的報名手續到縣委組織部辦理,政府系統各單位報考人員的報名手續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考人員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並加蓋本人所在單位公章,單位填寫《報考人員花名表》並上報電子版。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分配工作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三張。

3.報考人員登記表及花名表。

4.技校畢業生還需提供人事檔案以及派遣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四)資格審查

各單位對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後交主管部門審查,各主管部門將經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花名表、報名登記表及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按要求及管理權限提交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對經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準考證》由報考者所在單位統一領取,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 公共基礎知識 和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錄取名額及錄取辦法

(一)提高事業單位中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工資待遇考試的錄取名額為70人,同時將被錄取人員中工資達到或超過檔案工資70%的總人數作為再次增加錄取名額的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人員,當遞補人員中有工資達到或超過檔案工資70%的人員,仍按上述辦法繼續遞補,遞補人員末位出現並列名次的一並錄取;同時,對工齡滿25年的考生另行錄取8人,另行錄取人員的末位出現並列名次時,一並錄取。計算錄取總分數的公式為:錄取總分數=筆試成績 80%+(工齡分+年齡分) 20%(工齡及年齡每滿一年各按1分計算)。

(二)解決停產改制企業中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再就業考試的錄取名額為40人,當錄取名額的末位出現並列名次時一並錄取;同時,對工齡滿25年的考生另行錄取3人,另行錄取人員的末位出現並列名次時,一並錄取。其計算錄取總分數的公式為:錄取總分數=筆試成績 80%+(工齡分+年齡分) 20%(工齡及年齡每滿一年各按1分計算)。被錄取人員安排到我縣公益性崗位工作,考生選擇用人單位的辦法是:按照錄取總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選擇具體的用人單位(工齡滿25年的被錄取人員優先選擇)。

七、政審及公示辦法

(一)閱卷工作結束後及時公示所有考生的筆試成績,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的公示情況,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照規定計算考生的錄取總分數。根據考生的錄取總分數確定進入政審人員名單,並由相關部門實施政審。

(三)根據政審情況確定擬錄取人員,並對擬錄取人員及其錄取總分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確定為被錄取人員。

八、人事關系及工資待遇

(一)事業單位中的報考者被錄取後仍在原單位工作,人事關系、編制性質均不變,工資待遇提高到本人檔案工資的70%,工資由縣財政撥付。

(二)停產改制企業中的報考者被錄取後,原人事關系不變,黨員的組織關系可進入新的用人單位;其工資總額為每人每月1380元;財政局將被錄取人員的工資按月撥付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依據被錄取者的工作績效情況核發工資。

九、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考試考務工作的領導,確保考試考務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我縣決定成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的組織和管理,並對考試考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一)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傢利(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韓俊峰(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

成員由縣組織、人社、財政、教科、監察、公安、信訪、衛計、編制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

(二)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杜志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主任:孫建暉(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彩色番茄|彩色番茄訂購

李有武:(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陳繼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科員)

成員由縣組織、人社、財政、教科、監察、公安、信訪、衛計、編制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

十、紀律監督

切實增強考錄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各相關單位要在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強化責任,嚴明紀律,堅決杜絕出現造假、虛報、違規的現象,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將對各考場進行全程攝像監督,對幹擾和影響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各種不正當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當事人要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其它事宜

(一)由於閱卷過程是由計算機按程序讀取考生答題卡的過程,所以考生的筆試成績不存在人為計分失誤的現象,故考生不得到閱卷處查分;若考生對本人成績及該考試的相關問題有異議,可向紀檢部門反映。

(二)計算工齡、年齡的截止時間為本次報名截止時間的月底。

(三)按照我省《殘疾人就業條例》的有關精神,凡殘疾等級達到4級(含4級)以上的考生,可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凡在 兩場 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被取消兩年考試資格的考生,自處理違規違紀行為的時間起,連續兩年後,方可參加該考試或錄取工作,但今年要參加報名工作。

(五)凡在異地參加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的 雙社保 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考試。

(六)違反《信訪條例》越級上訪造成嚴重後果、經縣信訪局審核確認的,不予錄取。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十二、本公告發佈時間為30天,相關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13-7398292

原標題:陽原縣統招統分畢業生2018年考試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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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人員登記表.xls

2.報考人員花名表.xls

中共陽日本長崎甘香枇杷|日本長崎甘香枇杷批發原縣委組織部

陽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責任編輯:李亦)日本靜岡哈蜜瓜禮盒|日本靜岡哈蜜瓜禮盒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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